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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灾损失如何赔偿

华讯台雷击事件引出话题
1998-08-20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韩文欣 我有话说

本报7月26日、8月4日连续报道了华讯首都台“7·24雷击事件”。近日,首都台拟订的赔偿用户三条措施经华讯集团批准正式施行。主要包括:1)对用户的年服务费延长1个月;2)首都台“摩托罗拉”寻呼机用户可选择转到华讯集团其它寻呼台;3)特殊用户的特殊要求,以“实事求是、用户至上”原则予以解决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如何对待天灾带来的善后工作,已成了通信行业、法律界的新问题。

华讯集团董事长戴焕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虽然在华讯集团近30家寻呼台、40万用户中,拥有5000用户的首都台只是一个“小台”,但华讯集团对这一事件仍给予高度重视。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,戴焕忠说,避雷是一个很大的技术措施,华讯在技术设备管理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,尤其在雨季更是反复检查,月坛发射塔的避雷参数远远低于世界标准,从最后的调查结论来看,此次事件属于不可抗拒的罕见天灾。但停机60小时,毕竟给用户带来很大的不便,因此华讯在用户处理上也采取了十分郑重的态度。戴焕忠表示,对于通信企业,如何处理这类天灾是一个新课题,雷击事件的发生,已引起了同行业其它一些企业的警觉。

北京市通信行业办公室的韩伟副处长认为,通讯的宗旨是对用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,但像雷击这样的自然灾害带来的通讯中断现时仍不可避免,对于这类事件,企业应及时进行积极抢修,并对用户作出妥善处理。韩伟同时也表示,通信行业办公室作为行业管理部门,将要求北京市各寻呼台不断对通信的安全运营、针对不同季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定期检查,以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
对于一些用户可能提出的间接损失赔偿,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旭东教授说,用户认为因重要信息未收到而遭受损失,进而提出的特殊赔偿要求,即属于间接损失赔偿,对于此类赔偿要求的处理,在我国法律界还是一个未能解决的空白点。随着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强,此类问题将越来越突出。赵旭东认为,赔偿应有合理限度,行业可事先规定出一个赔偿范围,以帮助此类问题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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